保固條款

敏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敏博)茲保證敏博品牌之產品皆經過完整測試,以避免製作過程之缺陷。依據下面所列的情況與限制,敏博將為生產時因人為失誤或材料缺陷之產品進行保固服務。


A. 產品保固適用範圍

產品種類 保固期限
DRAM系列產品 終身
SLC、StrongMLC系列產品 七年
MLC Plus 系列產品 四年
MLC系列產品 四年
TLC系列產品 四年
相關附屬配件(含電源線類) 一年

若需要保固服務,請告知敏博相關業務人員,待業務人員回復後,客戶需自付運費及保險,並將產品寄達敏博指定地點,本公司將進行免費檢測與維修。(注:以上免除費用部份僅限於非人為因素所導致之不良。)


B. 產品保固適用範圍

  1. 保固期限之計算,自發票日期開始起算。當提出產品保固之需求時,需提出產品之原購買證明檔。如無法提出相關之購買證明文件,則保固期限則以生產日期為主。
  2. 當產品超過保固期限,客戶須支付運費與維修服務費用。此維修後產品將再延長半年的保固期限。
  3. 本保固不適用於二手轉賣或其他未經敏博事前書面同意或授權之經銷管道之產品。

C. 維修與替換原則

凡敏博所生產的產品在保固期限內,將由敏博評估是否進行維修或是更換。當確定產品必需更換時,敏博將替換原類型產品或是規格類似產品予以客戶。


D. 不在保固範圍聲明

下列情況不在保固範圍之內:

  1. 產品因使用而造成磁片寫入次數(Erase Count)超過產品之使用極限。SLC系列產品已寫入超過60,000次,StrongMLC系列產品已寫入超過20,000次,MLC、MLC Plus系列產品已寫入超過3,000次,10K抹寫次數之工控TLC系列產品寫入超過10,000次, 判讀標準為敏博官方mSMART軟體上的數值。
  2. 產品實體使用不當,未依本公司操作手冊或使用說明書上之指示所導致之產品故障或毀壞。
  3. 產品之毀損因受不可抗力之天災(如火災、水災、颱風災害等)、人為蓄意破壞 (如重擊、敲打等) 、人為疏失(如遺失等)或因其他非正常因素所導致者。
  4. 因電子或磁力等干擾、電源的不穩與誤用、閃電、靜電、火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的毀損。
  5. 未經本公司授權不當安裝、添附、修改、拆卸所造成之產品毀壞。
  6. 電腦病毒或解毒後所導致產品損壞等。
  7. 因客戶送修產品至敏博途中不當的運送與包裝而造成的毀壞。

E. DOA/RMA Policy

  1. DOA(Defect on Arrival):敏博製造的產品在發票日期起30個日曆天內,用戶端首次開箱便出現硬體故障而無法執行基本操作,即視為DOA產品。
  2. RMA(Returned Material Authorization):當產品在保固期間內發現為瑕疵品可視為RMA,適用敏博保固條款中的維修處理。
  3. 若認為該產品屬於DOA/RMA,請聯絡敏博業務部門,並取得DOA/RMA序號,敏博業務部門須於DOA/RMA序號發出日期起的30個日曆天內收到DOA/RMA產品。
  4. DOA/RMA退回之產品,應保持原包裝與配件完整,並提供購買證明檔,該產品DOA/RMA序號須貼於退回的外箱之上。
  5. 產品超過DOA期限僅提供敏博保固條款中的維修處理。
  6. 收到RMA產品後,敏博應於5到7個工作日內進行產品維修。維修處理時間因退回的產品數量會有所不同,如果需要超過7個工作日的維修時間,客戶將收到相關通知。對於維修服務的提供,客戶需在收到通知的14個工作日內,回復是否同意維修,否則視同放棄維修的權利。
  7. 若有用戶端人為未授權修改、誤用與疏失的情況,將不適用DOA/RMA維修與退換貨原則。(詳述請見前一項目:不在保固範圍聲明。)

F. 產品變更與產品停產(PCN/EOL)

  1. 產品因主要零件替換或功能加強等因素進行產品硬體、軟體變更或是產品預計停產時,應於三個月前通知客戶。
  2. 客戶得以在收到產品終止通知書的終止日前持續下訂單,而超過終止日後,本公司即不接受訂單。
  3. 產品在保固期間內產生產品變更或停產時,敏博將提供客戶替代產品。

G. 免責聲明

  1. 敏博僅就本公司產品檢測與維修負責,且不提供產品內儲存之資料的救援或備份之服務。對於任何因素造成本公司產品內所儲存之資料遺失或損壞,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2. 若產品應用在因產品故障會導致人身傷亡的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醫療或其相關設備、軍事或其相關設備、航空器、交通控制設備、災害預防系統、燃燒控制系統、核能設備,敏博將不對此應用所衍生之任何人身傷亡及任何損失負責。

H. 其他聲明

上述各項保固條款為唯一且全部的,敏博股份有限公司不提供其他的保固服務,且無其它口頭或書面之約定。